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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6 19:01:15

关于敲诈勒索罪在法律上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很多人行为因为一些原因稍不注意就会诱发此犯罪的发生。当然成立敲诈勒索罪是需要一定条件,不是简单的只是从事情表面认定。那么,敲诈勒索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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