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那么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1、侵犯的客体不一样: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犯罪动机不一样:寻衅滋事罪基于蔑视法纪、显示自己的威风、寻求精神上的新鲜或者发泄等卑劣下流的动机。敲诈勒索罪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必须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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