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人以非法的手段对他人的财产进行敲诈勒索。然而我们在生活中对于的数额规定还十分模糊。那么,贵州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三十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我省敲诈勒索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教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干元;
具有法释(2013)10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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