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河南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8-06 22:47:11

敲诈勒索罪也是常见的犯罪行为,但有很多人对敲诈勒索罪不是很了解,尤其是敲诈勒索罪的数额不是很了解,那么河南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