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则所有罪名中,对国家公共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紧张关系表达最直接、最典型的就是,这几乎是所有国家政权对公民反抗国家执法权的最彻底的否认,是用刑罚这种最严厉手段进行的干预、制止与惩戒。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妨害公务罪中暴力行为的程度?
律师解答:(1)不包括轻微暴力。在执行人员执行任务时,不能期待被执行人一点都不反抗,如果对执行人员实施了轻微的暴力,因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所以也不构成本罪。对公民的合理也申诉请求,更不能以犯罪论处。
(2)可以包容轻伤结果。
(3)如果妨害公务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杀害执行人员,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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