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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中院官微:耸人听闻――难道法律在盘锦可以打折扣?

发布时间:2021-08-09 10:00:40 来源:法律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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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审判讲堂
今天,舆论炸了!

事情并不复杂,前媒体人、律师周筱赟与成都聂敏律师在办理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起“涉恶”刑事案件辩护时,突然被大洼区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采取强制措施。

我们都知道,“寻衅滋事罪”一直备受诟病,并被媒体与法律界称为“口袋罪”。

为啥被抓,也不复杂。此前,周筱赟曾经公开审判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揭露了公诉人的错误言论。视频中盘锦市大洼区检察院公诉人曾说:“受贿不办事是保证了司法人员的道德底线。”

将公开审理的视频上传到网上,遭致被抓,让很多人不理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卞修全对此质疑:“公开庭审的视频不能放到网上?这是哪家的法律?”

视频显示,确实让人震惊:受贿不办事,说明我们司法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

如果不是视频,估计很难相信这竟是我们的检察官在法庭上说的话。

根据相关消息称,正是因为周筱赟将这段视频发到了网上,才导致其被抓。

截至目前,包括传媒界,律师界等一众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人士纷纷表示声援。传媒界急了,律师界怒了,甚至连司法机关对此都看不下去了。

据知名律师张新年晒出的截图显示,在张新年转发视频后,保定市中级法院官微用“耸人听闻”来形容此事。

不过,该条微博并没有留存太久。据张新年随后透露,保定中院随后删除了该微博。

尽管删除了,但仍获得一众媒体人与法律界的赞扬。

值得一提的是,据媒体报道,8月5日上午,盘锦公安局大洼分局告知,案件已经已送到盘山县分局,但8月5日下午盘山县向媒体介绍,他们尚未获得案件移送过来的消息。

而周筱赟的代理律师范辰,据其介绍,他与当地警方已经联系了多次,但警方只同意视频会见,因此至今他仍未能与周筱赟见面。

资料显示,周筱赟曾任南方周末记者、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后转型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

据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案发前,周筱赟租住在广州,房东称周筱赟于7月29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家属曾反复追问盘锦警方,周筱赟因什么案件涉嫌犯罪,警方仅答复“不便透露”。同时,警方告诉家属,即使家属来到盘锦也无法与周筱赟会见,但律师可以进行会见,这是周筱赟的合法权利。

常以蒙面示人的周筱赟,作为知名爆料人,其通过网络平台先后独家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铁道部12306订票网站亿元合同、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事件。

并曾荣获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度致敬人物、奥一网2011网络十大公民、2012网易年度影响力博客、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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