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不乏遇到些招摇撞骗的人,在遇到他人招摇撞骗自己之后,有不少人是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那么招摇撞骗属于侵犯什么权益?
律师解答: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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