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例如古墓葬、石窟寺、古文化遗址里的文物,势必影响国家对于文物的管理,扰乱文物市场和正常的秩序,相对损害我国声誉。那么,依法追究关于文物犯罪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二十六条 【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