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对家庭成员经常打骂、禁闭、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使得家庭成员遭受身体以及精神上的折磨以及痛苦,达到情节恶劣时,可能触犯虐待罪。那么,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客体: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与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
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上获得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
(3)主体:特殊主体,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4)主观方面: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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