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而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用。那么,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侵犯了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为未侵犯处分权;职务侵占罪侵犯了财产所有权的全部权能。
(2)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资金。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外延广于资金。
(3)故意内容不同。挪用资金罪是暂时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是将财物非法占有,完全不打算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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