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在盗窃行为中,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还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同时,也有一些盗窃到其他的特定财物也是构成了。那么,中,构成盗窃罪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设备而使用的行为;
(4)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实施盗窃行为的;
(5)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6)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7)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8)盗窃油气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构成犯罪,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盗窃油气,数额巨大但尚未运离现场的,以盗窃未遂定罪处罚。
(9)为他人盗窃油气而偷开油气井、油气管道等油气设备阀门排放油气或者提供其他帮助的,以盗窃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10)盗窃油气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1)明知是盗窃犯罪所得的油气或者油气设备,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31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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