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1-09-24
某些行医的人不具备职业的条件,但却私自暗地里开诊所,医疗设备以及环境都未达到要求。那么,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解答:
区分的关键在于情节是否达到了严重程度。“情节严重”包括: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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