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表现形式之一。刑事谅解书应当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要素:案件的基本信息(如: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及案由)、谅解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案件基本经过描述、犯罪嫌疑人事后的救助行为及道歉行为描述、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条款、被害人谅解的主要理由描述及自愿不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态度、申请人联系方式等。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刑事谅解书书写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对此类案件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