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开设专门用于进行赌博的场所,例如偏僻的场院,宾馆或者地下室等。但并不是所有打麻将的都等于赌博,要把娱乐跟赌博区分开。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触犯呢?
律师解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以四川省为例,赌资较大的数额在4000元为起点,也就是说,现场收缴的赌资达到4000元,就有可能被行政处罚了。如果比这更多,提供场所的人抽头渔利,达到一定的数额就有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了。
不过呢,还是要注意娱乐和赌博的区别。我们都知道,四川成都,天府之国,火锅和麻将都是一大特色。随处可见的麻将休闲室和棋牌室,如果这些都能算作是开设赌场,那早就被抓了。
而一般的赌场呢,常见的是设置赌博机,达到以下情形,就会触犯开设赌场罪了:
1.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2.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3.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4.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5.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6.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7.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8.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9.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所以开麻将休闲室并不一定犯了开设赌场罪哦,关键要看是否只是收取固定的场所费用和服务费用,如果赌资较大,并且抽头渔利,就有可能涉嫌犯罪啦。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缪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几种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要严格区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与群众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对不以营利为目睹,进行带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的等娱乐场所并只收取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得以赌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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