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民警32项禁止行为:严格规范公安民警履职用权
发布时间:2021-10-27 10:14:25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湖南省公安厅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规定》和《湖南省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规定》。“这两个规定是省公安厅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的初步成果,概括起来就是不当得利莫动心、为民办事要尽心。”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赛保说,出台规定的目的是严格规范公安民警履职用权行为,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引导全省公安机关、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和使命。
《湖南省公安机关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规定》分为总则、禁止行为、组织实施、责任追究和附则5章共20条。总则中,明确了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利益的总体要求,即“三个坚决反对”:坚决反对任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坚决反对任何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行为,坚决反对任何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行为。第二章禁止行为中,从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公安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民警个人社会活动等4个方面,列出了禁止违规插手经济纠纷、推销或指定安保、交通、金融产品等32项禁止行为。
《湖南省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规定》分总则、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责任、附则5章共26条。该规定明确公安机关要围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增强群众安全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办实事,提出了为群众办实事与主要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四同步”机制,以及年度办实事重点项目制度、办实事责任清单制度、开展办实事主题活动、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措施。
湖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两个规定的落实,省公安厅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如,明确了牵头抓落实的部门,为群众办实事由政工部门牵头抓,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谋取利益规定由警务督察部门牵头抓。同时,违纪违规行为在公安队伍建设考评中加重扣分,直至一票否决;为群众办实事与公安机关主要业务工作同步考评,办实事主题活动纳入专项警务中一并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此外,湖南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12389”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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