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条新增加的罪名。那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利用电子信息传输的通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