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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05 10:26:05

故意毁坏财物和抢劫罪都是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目的不同。前者往往出于报复、泄愤、嫉妒、怀恨、栽赃、陷害或毁坏他人名誉、给他人造成负面影响或出于对工作、待遇不满等复杂动机目的,后者是以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2.侵犯的客体有区别,前者为单一客体而后者是复杂客体。

3.客观要件不同。前者是公开或秘密手段造成财物毁损的后果,而后者采取暴力、胁迫、欺骗、职务便利占有公私财物,同时也可能造成财物毁损或人身伤亡。需要注意的是,在抢劫过程中毁坏物品时,发生抢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与牵连。如抢劫过程中遇被害人将被抢的东西弄坏、抢劫银行过程中毁坏银行的监视器等也应按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处断,因为抢劫罪的法定刑比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定刑高,所以应按抢劫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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