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构建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流程虚假诉讼整治机制
发布时间:2021-11-10 19:34:00 来源:澎湃新闻
最高法院为虚假诉讼立“标尺”。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暨人民法院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民间借贷历来是虚假诉讼高发易发领域。最高法院副院长贺小荣透露,2020年共查处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772件,占查处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53.09%。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23万件,在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63件系列虚假诉讼案件中,全部顶格处罚,合计罚款6300万元;共审结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079件,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包括林某某勾结公证员诈骗老年人房产“套路贷”涉黑案、虞某某特大“网络套路贷”专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
“虚假诉讼隐蔽性极强,如何甄别至关重要。”贺小荣说,《意见》规定了哪些情形属于虚假诉讼,为认定虚假诉讼提供了“标尺”;总结了虚假诉讼八大特征表现,为甄别虚假诉讼提供了指南;列举了十类常见虚假诉讼,为整治虚假诉讼划出了重点。
贺小荣表示,《意见》构建了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的虚假诉讼整治机制。要加强立案预警,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的,既要对行为人进行警示提醒,又要对办案人员进行标记提醒,严把案件入口关;加强执行审查,重点查处执行异议、复议、参与分配等程序中虚假诉讼,把好案件出口关,力争不让一个虚假诉讼进来,力保不让一个虚假诉讼出去。
与此同时,《意见》规定了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易发领域整治工作要求。贺小荣解释,《意见》要求严格审查执行异议之诉全案证据,审慎对待当事人自认,严防当事人恶意串通逃避执行;要求严格审查通过循环转账、“断头息”等方式虚构借贷、虚增本金的违法行为,严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房屋限购、限售政策的现象有所抬头。”贺小荣表示,《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此外,《意见》还要求从严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查假纠错等方面做好刑民协同,既要打击虚假诉讼,更要依法救济受害人权利。
《意见》还提到,对参与虚假诉讼的法院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的法院工作人员,依法从重处罚。
贺小荣表示,最高法院为深入整治虚假诉讼还将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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