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是有可能成立刑事犯罪的,但是前提是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比如造成的损失在5千以上的,那么的犯罪对象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但是被毁坏的财物必须是为他人所有的,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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