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当前开设赌场犯罪呈高发态势,2018年以来超25万人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11-29 14:26:35 来源:澎湃新闻
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惩治犯罪”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开设赌场犯罪呈高发态势,今年1至9月与2018年至2020年三年同期平均办案数相比较,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24539件52422人,上升22.85%和14.18%;批准逮捕18739件36780人,上升17.79%和6.4%;受理审查起诉29870件74104人,上升46%和33.26%;提起25140件63238人,上升49.27%和45.71%。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相较传统犯罪,该类犯罪的行为和表现有了新的变化,不法分子往往以各种名义,依托周边国家和地区赌场对我国公民进行招赌、吸赌,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出境参加赌博的人员中有的投注数额巨大,造成巨额资金外流;有的借助互联网领域黑灰产业,将传统赌博向互联网上迁移,打着棋牌游戏的名义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危及我经济安全;有的利用境外赌场设置陷阱,以组织赴境外赌博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绑架、诈骗等犯罪;有的赌博人员因背负巨额赌债,铤而走险进行其他犯罪,危及我社会安全稳定;一些中国公民参与境外赌场赌博和网络赌博,影响我国公民形象。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3月1日生效实施的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303条进行了修改,将开设赌场犯罪第一档法定最高刑从原来的3年,提高到5年,并增加了组织参与国(境)外的新规定。
苗生明指出,当前开设赌场犯罪及案件办理呈现以下四大新特点:一是开设赌场犯罪相较其他犯罪,涉国(境)外因素多。从办案数据上看,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国(境)外犯罪(涉外犯罪、涉港澳犯罪)13329人,其中1376人,占比10.32%,仅次于偷越国(边)境罪,居第二位。
二是新型开设赌场犯罪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不法人员为了攫取非法巨额利益,有的打着国(境)外赌博合法的幌子,依托境外赌场,大肆发展我境内人员成为赌场代理,通过代理组织我境内公民出境赌博;有的将网络棋牌类软件、APP进行包装,以娱乐、返利等形式,招赌、吸赌,诱骗他人一步一步走进赌博的圈套。同时,因为赌博行为发生在境外,或者在网络上以娱乐、游戏的名义招赌、吸赌,犯罪形式更为隐蔽,也给司法机关打击和惩治该类犯罪带来困难。
三是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犯罪集团化。新型开设赌场犯罪中,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相关的软件、平台研发,赌场、代理与赌客之间的勾连,赌场的宣传、推广,实施赌博活动以及赌博后的赌资结算等环节分割开,由不同的人员分工合作,利用不同的途径进行,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各环节分工明确,犯罪集团化特征明显,伴发多种犯罪,同时,也给司法机关对相关的犯罪取证工作和事实认定带来困难。
四是犯罪涉及的地域广,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相较传统开设赌场犯罪仅限于一地,新型开设赌场犯罪,特别是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在互联网上进行推广,招赌揽赌,参赌人员数量众多,常常遍及全国。从有关案件情况看,查获的赌博网站,有的注册会员多达数十万人,有的涉及数省甚至全国的各省级地区。司法机关搜集、调取、审查认定相关证据的难度高,工作量大。赌博犯罪给参赌人员造成直接的重大财产损失,创办的企业破产倒闭,甚至大半生积累的财富付之东流,并导致众叛亲离,有的还引发出其他犯罪。同时,该类犯罪还会造成巨大的资金外流,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国人形象。许多赌博犯罪还伴随着网络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偷越国(边)境等犯罪。
苗生明表示,针对当前开设赌场犯罪的特点,对于涉境外、犯罪集团、跨地区办理的重点案件,检察机关对涉及16个省级地区的14起开设赌场系列案件挂牌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犯罪。
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对于开设赌场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共计侦查监督立案369起,纠正漏捕1833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61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068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8件,提出抗诉233件。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交待犯罪、真诚认罪悔罪,以及在侦破、查明重大跨境赌博犯罪案件中起关键作用的少捕慎诉慎押,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对于开设赌场的、赌博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骨干成员,依法建议法院从重处罚。据统计,今年1至9月,检察机关在办理开设赌场犯罪的案件中,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 14786人,不捕率28.67%,不起诉404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848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88.37%,一审宣告、判决开设赌场犯罪53911人,其中刑期在3年以下(含3年)人数47557人,占同期法院一审宣告、判决总人数的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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