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该为封丘县纪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点赞!
据报道,昨日(11月30日)上午,涉事送餐公司的两名负责人吕某、李某已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本罪的法定刑为:一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建议在当地司法机关根据对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尽快走完刑事诉讼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对于此类涉及学生的食品安全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写成为“指导性案例”或者“典型案例”公之于众,以儆效尤,引以为鉴,防患未然!
记者从河南省封丘县委宣传部获悉,11月30日上午,涉事送餐公司负责人吕某、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新乡市看守所。
戚城中学教学楼(阚力 摄)
事件回顾
11月23日,河南新乡市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30多名学生吃过“营养午餐”后,出现急性肠胃炎症状,引发广泛关注。(←点击查看前情。)
11月25日,河南封丘县委县政府发布通报,要求涉事公司立即停止供餐,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11月27日,河南省封丘县官方通报称,由封丘县纪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综合病人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初步判定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同时对相关四位负责人立案审查调查。此外,涉事送餐公司两名负责人吕某、李某也先后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点击查看调查通报。)
最新进展
11月30日上午,涉事送餐公司的两名负责人吕某、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吕某的代理律师称,如果吕、李二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成立,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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