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必须大力打击,那么中“关系人”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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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关系人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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