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有的时候是为了骗取财物,如果抱有这样的目的,那么就可能触犯其他的犯罪。那么触犯虚假诉讼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时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
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虚假诉讼行为,在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同时,往往构成规定的其他侵财类犯罪,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即从一重罪处罚。首先,要比较本罪规定的刑罚和刑法其他条文规定的刑罚,适用处刑较重的条文。本罪和刑法有关、、等犯罪的条文,规定了多个量刑幅度对此,在适用时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规定,确定适用于某一犯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再进行比较选择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同时,还要根据确定适用的规定和量刑幅度从重处罚。这样规定体现了对虚假诉讼行为从严惩处的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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