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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0 17:08:19
律师解答:刑法上所称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因此,构成前科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前罪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二,前罪已经执行完毕。在前罪执行期间有犯罪的,属于服刑中又犯新罪,不构成前科。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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