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人民法院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宣判的期限与人民法院的受理时间相关,与开庭日期无关。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在开庭之后审判期限内宣判,但是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可能会依据案件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延长审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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