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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男友以办公租房为由诈骗40万,其中20多万让我妹妹签的合同。但她并不知情是骗人家还是别的什么罪名?

发布时间:2022-02-08 15:36:17

律师解答:

妹妹是否知情,要视具体案情而定,并非妹妹主张不知情,司法机关即认定其为不知情。如果妹妹意识到对方没有办公租房的意图,而协助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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