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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既遂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03-31 14:09:41

律师解答: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既遂判断标准:

①就窃取、骗取而言,要求取得控制公共财物,建立起自己的占有;

②就侵吞而言,要求行使所有权。

至于既遂后将财物又捐赠出去的,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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