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 严选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2-04-07
投毒是杀人、伤害人的一种方式,投毒杀人可以构成。那么,投毒是吗?
律师解答:
投毒是一个危害行为,要判断是犯罪既遂还是犯罪未遂,还要求看是否造成了危害结果。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例如投毒杀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例如投毒发现错把白糖当作砒霜,根本不可能致使被害人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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