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是意外事件,实际上是责任事故!
我国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信本案的处理能够起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的警示作用。
事故经过
2022年1月2日下午1时,宋某沅和男友李某明到德清县莫干山镇游玩,预约了下午4时20分的金顶飞行滑翔伞体验活动,此后得知等待时间较久,就把预约时间改到1月3日。
1月3日13时20分,宋某沅和李某明到金顶飞行接待中心登记办理相关手续;14时20分,两人随飞行员张某阳和熊某行乘坐皮卡车前往起飞场。
14时40分,李某明在熊某行陪同下先行起飞,滑翔约500米后,宋某沅在张某阳陪同下随后起飞。
张某阳起飞后,用脚踩宋某沅座袋的座垫,想让宋某沅坐上座垫,但发现宋某沅坐不上去,此时,他意识到宋某沅的腿带没有固定在座袋上,便用右手拉住宋某沅的左手,滑翔伞开始往东偏离航线滑翔。
张某阳再用左手控制滑翔伞滑翔方向,并让宋某沅把右手的自拍杆扔掉抓住两人座袋之间右侧连接处,再次尝试把宋某沅往上拉坐上座垫,但受气流影响,滑翔伞产生晃动,宋某沅还是没能坐上座垫。
坚持一会后,宋某沅右手力竭从座袋连接处脱手,张某阳便用手抓住宋某沅左手,并用双脚夹住宋某沅的身体,打算往山上树林迫降,但在滑翔过程中受气流影响,滑翔伞晃动,张某阳拉不住宋某沅,最终导致宋某沅从滑翔伞上坠落。
事发后,德清县消防救援大队、莫干山消防综合救援队、莫干派出所、附近村民等救援力量赶往现场搜救。
15时40分,经过近40分钟的寻找,参与搜救的勤劳村村民章某华和杜某松等人在黄坞里毛竹山上找到宋某沅。
随后宋某沅被120救护车送往德清县人民医院抢救,但到17时15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德清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总工会、莫干山镇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参加,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确定事故直接原因是:飞行员张某阳违反本单位制定的《双人滑翔伞飞行员守则》,在起飞前,未将游客宋某沅的护具腰带和腿带固定在座袋上,且未检查宋某沅的安全装备,导致其在滑翔途中坠落至地面,发生事故。
间接原因则是:金顶飞行未教育和督促飞行员张某阳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双人滑翔伞飞行员守则》;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飞行员未严格执行《双人滑翔伞飞行员守则》的事故隐患;金顶飞行主要负责人杨某平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未及时消除飞行员严格执行《双人滑翔伞飞行员守则》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最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认定下列人员和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张某阳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构成犯罪,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金顶飞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作出行政处罚。
(三)金顶飞行主要负责人杨某平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涉嫌构成犯罪,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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