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吵架打架是经常发生的事,小打小吵可能不会构成犯罪。但是有些时候使用危险性高的武器或者是过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构成犯罪。那么,被打了可以正当防卫吗?
律师解答:
被人打了还手,一般是打架斗殴行为,双方行为都具有非法性,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一是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此时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二是斗殴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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