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4-18
受涉嫌开设网络赌场的公司或者团体聘用,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一般工作人员,能否以
律师解答:
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仅仅受公司或团体雇佣,领取公司工资,负责公司或团体日常经营活动的个人,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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