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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规定(试行):最高奖励5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4-29 09:44:36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省公安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规定(试行)》(下称《奖励规定》)。《奖励规定》增大了奖励的力度和范围,其中,举报走私冻品线索的奖励金额度从最高不超过20万元大幅提升至50万元。

  据了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走私违法犯罪线索,根据举报线索深挖扩线,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今年以来,全省打私部门共侦破涉走私刑事案件398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67人,查扣走私冻品18243吨,涉案值约60.46亿元。

  据悉,《奖励规定》已于2022年4月14日正式公布试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新公布的《奖励规定》作为落实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的相应政策性措施,在2015年8月25日实施的《广东省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增大了奖励的力度和范围。举报走私冻品线索的奖励金额度从最高不超过20万元大幅提升至50万元,同时把举报运载走私冻品的船舶、车辆线索,存储走私冻品的冷库线索,以及为走私船加油的“黑油站”“黑油船”“黑油车”和提供修造服务的“非法造船厂”线索,均纳入举报奖励的范围。

  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报警服务热线或广东省反走私举报中心电话(020-83921044),上网访问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平安厅”信箱,当面前往或写信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8楼广东省公安厅打击走私局等途径方式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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