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2017年至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案件41.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亿元。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2018年至2020年,公安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7万起;积极配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网贷平台;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9800余起。对全国性、跨区域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加强指挥指导、组织协调,确保全国“一盘棋”。坚持“阳光办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
着力遏制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犯罪专项行动,摧毁一大批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有效阻断非法资金流转通道。自2019年起,公安部连续三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会同国税总局、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坚决维护税收安全。持续推进“猎狐”专项行动,围绕“百名红通”、重大经济犯罪逃犯等重点目标集中攻坚,抓获一批外逃经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犯罪专项工作,破获了一大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安全稳定。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涉企突出犯罪,集中打击、摧毁一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业犯罪团伙。
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结合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修订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文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执法巡查、百案评查、信访核查、专项整治等“三查一治”,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一批不规范执法问题。对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认真纠偏纠错,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