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2-05-16
看到这“男子因感情纠纷翻墙潜入女子家中将其儿子电死”的标题就怒不可遏!对于如此胆大妄为、禽兽不如的家伙,相信也是国法不容!
12日,网传江苏南京秦淮区某小区有人杀人,引发关注。随后,警方通报称,经查,董某某(男,40岁,安徽省怀远县人,现在泰州打工,有抢劫犯罪前科)因与何某某存在情感纠纷,遂携带自制电击工具翻墙潜入其家中,恰遇何某某儿子回家,董某某乘其不备电击致其死亡,后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北京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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