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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高校男辅导员酒后夜闯女生宿舍,校方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3 09:06:04

常言道“酒醉心明白”。为此,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辅导员李鹏“饮酒过量”造成“意识出现偏差”,以致“回自己临时的男生宿舍”时“误到女生宿舍房间敲门”并“用自己的钥匙试图开门”的行为受到应得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近日,网传河北邯郸学院一名男性辅导员在凌晨酒后夜闯女生宿舍,使宿舍内女生受到惊吓,引发网友关注。对此,5月20日,邯郸学院发布关于对涉事辅导员的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称,2022年5月19日凌晨1时58分,邯郸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李鹏举因在其办公室饮酒过量,造成意识出现偏差,导致其回自己临时宿舍(男生宿舍12号楼429房间)时,误到女生宿舍14号楼429房间敲门,并用自己的钥匙试图开门,使宿舍内两名女生受到惊吓。

事情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党字〔2021〕52号《中共邯郸学院委员会关于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第(六)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鹏举警告处分,扣发三个月奖励绩效,责令其向学校做出深刻检查,并向两名学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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