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经过司法认定,如果老师属于完全无的精神病人的,在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应该进行教育,同时,造成学生伤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老师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伤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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