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发现老师是精神病,经过司法认定确实如此的,则老师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应该进行教育,同时,造成学生伤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l.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这种精神病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3.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又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他们是介于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他们犯了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正确适用该条规定应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首先是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第二,精神病人犯罪时必须是正处于发病时;第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自控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