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严选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2-05-27
律师解答:您好,不存在这个罪名。侵犯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
法律依据: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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