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宗洲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2-05-31
律师解答:打架斗殴可能涉嫌
监外执行并不是一种罪名,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即被法院判定有罪后,因为存在特殊情况而在监狱外执行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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