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群殴女子事件:施暴者是否醉酒不影响法律责任认定, 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
发布时间:2022-06-12 17:50:35 来源:南方都市报
6月10日,网友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引发热议。唐山路北警方当天下午表示,唐山路北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目前正在全力实施抓捕。
南都记者采访多名律师了解到,涉事男子可能涉嫌、或,最终可能择一重罪论处;受害女子可向施暴者索要包括治疗费用、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在内的赔偿;当时旁观者若上前制止,属于正当防卫。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唐山这起群殴女子事件,令人震惊,不仅挑战了法律,还挑战了社会秩序,挑战了大众的安全感。“被打女子仍在医院治疗,病床上的她们需要一个公道,全社会需要一个交代。尽快依法办理,让施暴者付出沉重代价,人们拭目以待!”
施暴男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从网传视频看,涉事男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具体要根据警方查明的事实,包括男子打人的原因、打人男子之间有无共谋、被打女子的伤情等级等进行认定。
他介绍,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或者。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律规定的加重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邓学平告诉南都记者,同一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择一重罪论处。从视频来看,男子实施的案件最终应该会认定一个罪名,不太可能数罪并罚。
针对网友热议的“喝醉酒失去控制能力是否影响刑罚”问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怡蓝告诉南都记者,醉酒在中称为原因自由行为,即虽然实施犯罪时,犯罪人喝醉酒没有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但导致他没有这些能力的原因是他自己造成的,不影响其承担责任。
律师称旁观者若制止属于正当防卫
林怡蓝告诉南都记者,受害女子可以向施暴者索要赔偿,在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一般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要赔偿,主要可以索取几个部分的赔偿金,第一是让身体恢复健康的赔偿金,包括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医疗器具辅助费等,所有用于治疗、使其恢复健康的费用都能索赔。第二是误工费,女子无端遭受伤害,若其工作或其他方面被耽误,影响其实际收入,也可以主张向施暴者索要赔偿。第三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费,因为暴力行为不仅在身体上,也在心理上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至于具体赔偿金额要看实际支出和法官的衡量。
邓学平向南都记者分析指出,数名男子对他人进行暴力行凶,正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此时如果旁观者上前制止施暴男子,属于法律上的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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