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新闻时不时会有被其他人顺手拿走钱包事件的报道,这通常发生在飞机场站、火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可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那么,顺手拿别人钱包的行为定什么罪呢?
律师解答:
顺手拿别人钱包属于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盗窃财物金额达到当地的最低数额标准,可能构成,当然如果是从别人身上盗走钱包,则属于扒窃行为,不需要达到一定数额即可构成盗窃罪。如果顺手拿走的是别人遗忘在某处的钱包,并且事后拒不归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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