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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拿了公司的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发布时间:2022-06-21 16:15:11

职务侵占罪实际上就是工作人员占公司的便宜,本来是属于公司的财产,但是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工作上的条件和便利将其据为己有。那么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侵占公司的财物,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呢?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形式上不属于公司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可能会涉嫌其他的罪名,但是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与公司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则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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