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惩治新型有关情况。据了解,2019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多人。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态势,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毒品犯罪基数大,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陈国庆提到,“新型毒品”是相对于传统毒品而言,一般是指通过化学方法进行合成的毒品,即除传统的阿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以外的其他毒品,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和其他国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都属于新型毒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公布了一组数据:2019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多人,其中,起诉涉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犯罪15万余人;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1.8万人。
元明介绍,从办案情况看,当前新型毒品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起诉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在毒品案件中的占比由2019年的53%上升至2021年的57%。二是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增长迅速。三是犯罪分子普遍利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完成,交易流程的“人、毒、财”分离。犯罪手段隐蔽,证据收集、审查难度大。四是涉案人员累犯、再犯多,呈现年轻化。大部分贩毒人员同时也是吸毒人员,“以贩养吸”较为普遍。
针对新型毒品犯罪,陈国庆表示,检察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治理,不断提升惩治效果。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河南赵某贩卖、制造毒品案等一批重大犯罪案件,与公安部挂牌督办了“2021-96”等多起重大新型毒品案件;发函国家禁毒办,推动相关部门对氟胺酮等18种物质进行列管;组织“防范新型毒品,呵护无悔青春”为主题的第40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广泛开展防范新型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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