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运输毒品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那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第347条的规定,运输毒品罪的量刑主要分为四档,第一档刑为运输下列毒品之一的,在至三年以下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鸦片20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1克以下等。第二档刑为运输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向三人贩卖毒品或者三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3)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5)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档刑为运输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鸦片200克、甲基苯苯胺10克、可卡因10克等。第四档刑为运输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以上刑罚的除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以下标准的:可卡因50克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并处: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