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甘肃永昌爆出了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一名21岁的男子疑遭到8名未成年人的殴打活埋。其中,纠集众人犯罪的郭某竟然才14岁。
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因为他们的不成熟和冲动,往往表现出犯罪动机简单、手段凶残的特质。比如在本案中,究竟是有多大的仇恨,才会把人打晕活埋了呢?经过警方初步调查,这起案件背后的原因竟然只是因为受害人跟踪郭某的女友,而让其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
其实,随着犯罪低龄化趋势的加剧,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当下调的探讨一直没有停止过,《修正案(十一)》就在一定范围内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岁。
《刑法》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八种暴力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虽然这起案件刚进入侦查阶段,但我们不难想见,郭某等人对于其罪行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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