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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严重吗?

发布时间:2022-08-26 17:19:05

律师解答:拘留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最长期限为37天,在这段期间内侦查机关会进行初步侦查,如果嫌疑人并未犯罪则会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发现确有犯罪事实则会报请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进入正式的侦查阶段。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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