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常见的恐吓型诈骗主要是诈骗团伙冒充公安、法官或检察官等办案,利用受害人对公权力威严的敬畏和恐惧,并施以威胁手段使受害人不敢报警或向他人求助,进而让其转移资金到“安全账户”。那么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高风险电话卡应当怎么办?
律师解答:对于具有涉诈高风险电话卡,电信业务经营者具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具体而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高风险电话卡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高风险电话卡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