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是我国金融行业的命脉,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该如实提供交易信息。
律师解答: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户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未能按照规定传输交易信息的,可能会遭受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在其中涉嫌有关职务犯罪或者诈骗类犯罪的话,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户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
(三)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