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致人损伤的行为,鉴定为轻微伤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强奸、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中,人体损伤程度是重要的定罪量刑、治安处罚的因素。以为例,故意伤害达到轻伤二级标准的就构成了刑事犯罪。
发生致人损伤的行为,涉及刑事案件的,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重伤、轻伤、轻微伤的损伤等级。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但仍需根据相关规定,接受行政(治安处罚)和民事法律的调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第3.3条: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