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帮助企业完善和规范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27 15:53:2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蒋某走出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想到即将开工建设的新厂房,他踌躇满志。而半年前,蒋某与自己的大成公司(化名)正面临着一场危机。
2020年,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公司负责人蒋某通过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张,用于认证抵扣销售税款近15万元。2022年4月,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线索并立案侦查。
5月,兴化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樊蓉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经调查发现,大成公司主营不锈钢配件,蒋某经过近十年的辛苦经营,将原本只有两三名工人的小作坊发展壮大为拥有23项知识产权、40余名员工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出口多个国家,年销售额2000余万元,年纳税100余万元。案发前,该公司刚刚获批30亩建设用地,用于扩大生产。案发后,蒋某后悔万分,主动投案,认罪认罚,并立即补缴了相关税款。
“如果负责人因案获刑,不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更可能因信贷资质受损导致融资困难,继而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最主要的是,企业的命运与40多名工人的生计问题紧密相连,办案一定要细致。”想到办案可能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樊蓉决定到企业实地看一看。
通过与大成公司员工交流,了解公司日常运作和管理制度,检察官发现大成公司虽然生产规模逐年扩大,但财务管理却没有跟上发展步伐,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约。
“大成公司处在发展关键期,从我们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角度来说,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他们一次机会。”检察官还走访了大成公司所在的乡镇政府及不锈钢行业协会,他们的意见很统一。
“企业从小到大发展起来不容易,绝不能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陈桂才得知大成公司的情况后,对于案件的态度十分明确,“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引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5月16日,大成公司制定了合规整改计划,并向兴化市检察院递交合规申请。经兴化市检察院层报省检察院批准同意,5月31日,该院决定对大成公司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考察期三个月。为确保合规效果,该院指派第三方监管人,为企业整改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帮助企业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和流程。
考察期满,经检查验收,考察组认为大成公司合规整改达到规定成效。
10月22日,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移送至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兴化市检察院综合全案情况研判后,拟对蒋某作不起诉处理。
10月31日,兴化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企业合规评估组成员、办案民警参加。“案发后,蒋某积极弥补过错,现在大成公司已经通过了合规考察,对蒋某作不起诉处理,无论对企业发展还是对企业员工而言,都是最恰当不过的。”人民监督员罗红霞发表了听证意见,与会人员均表示赞同。
近日,兴化市检察院向蒋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经过合规整改,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我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带领员工把企业办得更好!”对于企业的未来发展,蒋某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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